招生工作“八公开”、“六个严禁”制度
(一)招生工作“八公开”制度
- 1.招生政策公开。
- 2.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。
- 3.招生计划公开。
- 4.招生信息录取结果公开。
- 5.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。
- 6.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。
- 7.招生收费公开。
- 8.招生纪律公开。
(二)中职招生工作“六个严禁”
- 1.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。
- 2.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。
- 3.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。
- 4.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,向中职学校索要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。
- 5.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“中介”机构进行有偿招生。
- 6.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