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表演(钢琴)专业

一、考试科目

钢琴演奏

二、考核目标:

1、考查考生的钢琴弹奏基本技术条件和艺术表现力;
2、考查考生音乐基本素养(音准、节奏、速度等);
3、考查考生舞台表演基本素养(弹奏气质、仪态);
4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和未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。

三、考试分值

满分100分。

四、考试要求:

1、完整弹奏练习曲一首(《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作品299》以上程度)。
2、完整弹奏中、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一首(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、变奏曲、回旋曲、组曲,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)。
3、钢琴弹奏考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。
4、必须背谱演奏,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。
5、本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,一次完成。

五、考试的知识技能点:

1、钢琴弹奏的基本技术的成熟性、稳定性;
2、弹奏作品的技术难易程度;
3、音质、音色、音量的变化,音准、节奏、速度表现,声部、层次表现;
4、作品音乐风格阐述,音乐表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;
5、演奏气质、仪态、视觉形象。

六、参考书目:

1、 《车尔尼钢琴练习曲50首:手指灵巧的技术练习作品740》,出版日期与出版社不限);
2、《肖邦练习曲集》(出版日期与出版社不限);
3、《中国钢琴名曲30首》(2018年4月),魏廷格编注,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;
4、《贝多芬奏鸣曲集》(2000年3月),(德)B、A、瓦尔勒编,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;
5、《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上卷》、《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下卷》(出版时间与地点不限);
6、其他同层次的钢琴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