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表演(流行演唱)专业

一、考试科目

声乐演唱

二、考核目标:

1、考查考生的嗓音基本条件(音质、音色、音量,真假声转换、声线特点);
2、考查考生音乐基本素养(音准、节奏、律动、作品风格、乐感);
3、考查考生舞台表演基本素养(演唱气质、仪态、视觉形象、麦克风演唱技术);
4、考查考生流行演唱的歌唱状态;
5、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和未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。

三、考试分值

满分100分。

四、考试要求:

1、自备一首歌曲,流行唱法完整演唱本首作品。
2、演唱需现场播放伴奏音乐,也可自弹自唱,或直接清唱。
3、必须按歌曲原调背谱演唱。
4、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7分钟。
5、本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,一次完成。

五、考试的知识技能点:

1、流行演唱的歌唱状态及稳定性、声线特点;
2、呼吸支持,声音流畅性;
3、音质、音色、音量的变化、真假声转换状态;
4、音准、节奏、速度表现;
5、作品风格阐述,语言感觉状态;
6、演唱气质、仪态、视觉形象。

六、参考书目:

1、 《当代流行歌手声乐技巧基础》(2009年09月),安妮·佩克汉姆(Anne Peckham)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2、《通俗歌曲演唱教程》(2008年01月),徐元勇编著,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;
3、《社会艺术水平流行演唱考级标准教程》(2011年07月),杨士春编选,四川文艺出版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