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简章适用于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广东、贵州、陕西)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0〕13号)等文件精神,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。现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,经学校招考委研究决定,我校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将采取“全程监控、现场录制、提交作品、考评分离”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核,不再组织线下集中考试。录取新生入学时,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。2021年,我校经报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广东、贵州、陕西等 11个省(自治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在上述省份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。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,严守招生考试公平底线, 完善艺术类专业校考各项制度措施,确保 202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安全平稳、公平公正。

现将我校《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》予于公布,请准备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认真复习备考,健康参考、诚信参考。预祝广大考生在我校2021年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,金榜题名。